1. 名称的演变与法律依据
“老人节”:1989年,中国政府首次将农历九月初九重阳节定为“中国老人节”或“敬老节”,旨在倡导全社会树立尊老、敬老、爱老、助老的风气。
“老年节”:2012年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进一步明确,每年农历九月初九为法定“老年节”,从法律层面强化了这一节日的敬老内涵。
2. 文化内涵与象征意义
重阳节因“九九”谐音“久久”,寓意长寿,自古以来被赋予祈寿、敬老的传统。汉代已有佩茱萸、饮菊花酒以求长寿的习俗,而现代则更注重通过节日活动传递孝亲敬老的美德。
节日习俗如登高、赏菊等,既是对自然的敬畏,也象征老年人健康长寿的祝愿。唐代诗人王维的“遍插茱萸少一人”等诗词,进一步深化了节日的情感与文化价值。
3. 社会功能与实践
重阳节被定为敬老节日后,各地普遍开展慰问老人、社区服务、文艺演出等活动,如贵阳的“牵手夕阳红”系列活动、北京的“敬老月”等,体现了社会对老年人的关怀。
这一节日也推动了对老龄化问题的关注。例如,通过政策引导和社会动员,鼓励家庭陪伴、社区支持,以实现“老有所养、老有所乐”的目标。
总结
重阳节作为传统节日,其“老人节”与“敬老节”的双重身份,既延续了古代祈福长寿的文化内核,又被赋予了现代社会的伦理责任。两者名称虽有差异,但核心都是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,并通过法律与习俗的结合使其成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节日。